2017年國企改革要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盡快取得新的進展和突破,在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背景下,國有企業運行質量和效益大幅提升,核心競爭力顯著增強,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開拓國際市場、增強國家綜合實力做出了重大貢獻。但在國有企業在發揮重要作用的同時,國有企業動力不強、效率不高、包袱沉重、活力不足等問題也日益突顯。
從企業內部來講,增強企業內部活力,薪酬分配改革是關鍵。加快推進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有關工作,讓國有企業真正按市場機制運行,完善激勵約束機制,規范企業的內部分配行為,開展國有企業負責人差異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試點是本輪改革的重點任務之一。
【相關文件】
《2017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點工作安排》
為貫徹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和《國務院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國發﹝2016﹞56號)重點工作分工安排,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了《2017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點工作安排》,明確了四大方面19項重點工作。發改委將會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組織開展城鄉居民增收綜合配套政策試點,專項激勵計劃和收入監測試點,研究建立收入分配政策評估體系。相關部門將通過完善技術工人激勵政策,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完善所得稅優惠政策等舉措進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配套改革,努力實現經濟增長與居民增收互促共進。在國有企業薪酬制度改革方面,《安排》提出要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開展中央企業職業經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試點。
《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方案包括“完善制度、調整結構、加強監管、調節水平、規范待遇”五方面內容。
《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最核心的內容是明確央企高管薪酬將采用差異化薪酬管控的辦法,綜合考慮國企高管當期業績和中長期持續發展,重點對行政任命的央企高管人員以及部分壟斷性的高收入行業的央企負責人薪酬水平實行限高,以此來抑制央企高管獲得畸高薪酬,縮小央企內部分配差距,使得央企高管人員薪酬增幅低于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幅。
【改革要點】
一、完善薪酬分配機制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指出: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實行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企業薪酬分配制度。因此,國有企業要完善既符合企業一般規律又體現國有企業特點的分配機制。應注重按照績效和價值分配,保證薪酬分配的公平公開,注重績效考核的科學合理,也要注重員工的心理需求和團隊激勵。
二、薪酬與市場化接軌
大部分國有企業在工資水平上存在“一高一低”的現象,即一般崗位的員工工資收入水平高于勞動力市場價位,而關鍵重要崗位員工的工資水平低于勞動力市場價位。由于員工薪酬未與勞動力市場價位接軌,薪酬分配的價值不能體現,特別是不能反映高層勞動價值水平和供求狀況,造成“人才留不住、庸才不愿走”的尷尬局面,缺乏市場競爭力。
三、完善考核與配套體系
國有企業實施薪酬分配差異化改革,要落實好這一要求,力求過程公平,做到標準明確、評價科學、程序一致。同時要讓所有員工有同樣的機會,保證分配公平合理。